一、机动车所有人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要求更正的,办理更正业务的地点为
(一)使(领)馆、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。属于更正车身或者车架号码的,到车辆管理所(点击查询)办理;
(二)更正其他登记内容的任选车管分所(点击查询)办理。
二、办理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三、收费
不收费。
四、提交的资料
(一)机动车行驶证;
(二)机动车登记证书;
(三)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,还需交回原号牌。
五、办理程序
受理、审核—符合规定的,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—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(制作、发放牌证)
六、办理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